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
整改通知
北京市潞运利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依据京检鉴协 [2013] 第011号文件《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于2016年7月7日对贵所进行了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巡检抽查工作。经专家组抽查发现贵所下列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行为不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
1、编号为KQ2016-0001至KQ2016-0017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中TVOC未按GB50325-2010(2013年版)标准要求进行分析,氨未按GB50325-2010(2013年版)标准要求进行采样。
2、编号为KQ2016-0001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未按标准要求进行室外空气采样。
3、编号为KQ2016-0001至KQ2016-0017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缺少房间封闭时间、采样时间段信息。
4、活性炭称量时无天平使用记录。
5、现场发现:李松林、项继峰正在操作设备,但上述两人未与实验室签署劳动协议。
按照《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检测鉴定协会责令整改,整改期3个月,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检测鉴定协会注销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现给予贵所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报告,协会将在10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贵所进行复检。
整改期间不得从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整改 通知
抄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