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京建发〔2013〕35号文件通报了2012年开展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在对工程中使用的部分品种建材进行抽样检测中,有10组产品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已在监理监督下进行了整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不合格产品的供应企业予以通报,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近期采购了附表所列企业产品的建设工程,要强化对产品的质量验收、复试、见证检验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被通报的建筑材料供应企业要强化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
三、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如再次发现附件中企业存在供应质量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行为,应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材料投标。
请各会员单位登录市住建委网站查阅文件附件《抽样检测不合格建筑材料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