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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3年05月09日    来源:    分享:

 

关于印发《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3〕216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联系人:王屹;联系电话:59958833,13801361900 ;传真59958844;电子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京建发〔2013〕216号附件:

  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规范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理安排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2013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计划》,加大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遏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二、 主要任务

  (一)时间安排:2013年6月至8月

  (二)检查重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重大办牵头组织检查50个地铁工程项目和其他重点工程在建项目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本辖区范围内不少于50%的重点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完成对所有在建地铁项目的专项执法检查任务。

  三、检查内容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和<2013年安全生产网格检查计划>的通知》(京建发〔2012〕536号)中提出的6月至8月的重点检查内容,突出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安全监督力度。

  (一)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的情况;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深基坑工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是否按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采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措施;是否落实防汛要求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情况;防汛物资、设备及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高支模及脚手架工程:《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1-2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模板支撑体系及脚手架搭设、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

  (六)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验收。

  (七)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履责情况。

  (八)消防安全:《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GB50720-2011)的贯彻落实情况;工程各参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等情况。

  四、组织安排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由王钢副主任担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和市重大办安全质量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检查事项。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参加并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执法检查安排。

  以上专项执法行动中具体检查项目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 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区县范围内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检查任务,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结合年度检查计划制定重点执法工作安排,建立执法检查台账(附件1),并于5月20日前报送电子稿。在检查工作中要形成执法记录,详细记载执法检查结果,执法行动报告于9月5日前报送电子稿(附件2)。

  (三)各集团、总公司要确保将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传达到在施项目。要广泛开展一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并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2013年7月1日实施),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切实提高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 2013年度重点建设工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台账

              2.执法检查情况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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