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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当工程项目部收到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警等级在现场明显位置悬挂相应级别的“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告牌”,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当收到解除预警信息后,公告牌摘下。公告牌按等级共分四块,尺寸为1m×0.8m(高×宽)。
特此通知。
附件: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告牌
2013年11月8日
(联系人:于剑;联系电话:59958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