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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京建材[2009]344号)的规定,现就《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建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议的征集范围与内容
(一) 范围
建议征集的范围,是《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拟包括的各类建设工程本体施工与配套设施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材料、部品、设备及施工周转材料。包括建筑钢材、混凝土制品与混凝土原材料、建筑墙体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建筑门窗幕墙及辅料、建筑遮阳制品、管材管件与建筑给排水工程材料、防水材料、供热采暖系统材料与设备、建筑空调制冷系统材料设备、用水器具、低压电器材料、照明系统材料、太阳能建筑应用系统设备、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市政与道路施工材料、施工周转材料及其他建设工程中使用的材料。
(二) 内容
建议征集的内容,一是对《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0年版)》中的政策进行调整的建议,二是对《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增加内容的建议。
二、 建议的征集方式
(一) 普遍征集方式
普遍征集方式即采取网上征集方式面向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征集时间为2014年2月15日至2014年3月31日。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处公共邮箱中下载相关表格(邮箱地址:bjsjwjnjcc@126.com,密码bj123456,表格式样见附件1),填写建议后发回该邮箱,也可以发传真到59958912。
(二) 委托征集方式
委托征集方式即由各类建筑材料、部品、设备的相关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监督检验机构(简称委托征集单位,见附件2),根据行业内企事业单位与专家意见、研究成果、检验数据,并参考网上征集的意见,在2014年3月15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处提出建议及说明材料。同一类别的材料、部品、设备,可委托一个或多个协会、科研单位、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建议。接受委托并提出建议的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监督检验机构,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在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时同时明确作为该目录相关类别内容的解释与技术咨询单位。
三、 建议的汇总论证与目录草案的公示
(一) 汇总论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业务部门汇总征集到的建议,形成《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的草案初稿,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区县及部分企事业单位意见后,在2014年的二季度内形成目录草案的修订稿。
(二)草案公示
目录草案的修订稿将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0天,根据反馈的意见再次修改后召开专家审定会。通过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委发布。
附件:1、《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建议征集表
2、《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建议委托征集单位名单
2014年1月14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材料目录 建议征集 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