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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
2011)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检查当日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的方式。
检查主要包括检测资质管理、数据自动采集及上传、样品管理、设备设施、检测环境条件、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检测过程控制情况、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上报情况、视频监控等内容。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季度共对27家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1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技术负责人变更审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检测机构能确保检测工作公正性,在检测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涉及力值的设备自动采集满足检测资质要求,检测环境条件与控制设施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检测所用技术标准能够做到现行有效,检测委托、样品管理、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1家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要求;二是个别检测机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要求;三是已进入试验室的钢筋原材和钢筋连接件上无唯一性标识;四是土击实试验的委托单中检测项目不正确,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的委托单中未注明测试依据;五是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主要包括:水泥凝结时间试验未记录试针距底板具体距离且凝结时间的计量单位未用分钟表示,混凝土回弹检测未注明构件尺寸,无测区示意图,回弹检测碳化记录只记录平均值;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记录每个检测点只记录一个平均值;六是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锚固承载力检测的检测报告结论不准确,未明确是单个构件还是检验批;七是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记录中未注明不合格项、上报方式、上报日期、试验日期等信息。
四、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测机构的处理情况
对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要求的北京陆建鸿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对该检测机构及其技术负责人予以了记分处理。
对人员、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不符合要求的北京中科九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对该检测机构及其技术负责人予以了记分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检测机构应根据本季度监督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对人员、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内部核查,确保其符合检测资质管理的要求;二是做好检测样品的标识工作,确保检测样品在流转、检测和留存的过程中具有唯一性标识;三是细化检测原始记录,补充完善检测信息,使其具有原始性和可追溯性;四是加强培训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外部培训的方式,提高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特别是对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后置埋件力学性能等相关检测标准的理解,掌握进行检测批评定的要求;五是加强检测不合格情况上报工作的管理,完善上报记录的各项信息;六是加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