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京建发〔2015〕319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2015年10月起,对本市在施工程开展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19号)的执行情况。
(二)国家和北京市“禁限”产品使用情况。
(三)《北京市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导则(试行)》(京建发〔2013〕536号)的实施情况。
(四)《关于加强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5〕11号)的执行情况。
(五)施工现场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状况抽查,尤其重点抽查近年来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的粉刷石膏、建筑砌块、脚手架扣件等。
二、组织实施
(一)施工集团系统检查。由市建筑节能建材办与各施工集团总公司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
(二)市区(县)联合检查。由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分别与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
施工集团系统、市区(县)联合检查安排详见附件1、2。
三、检查形式
(一)自查阶段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集团总公司需明确相应负责部门及人员,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内容,开展系统内建筑材料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各单位现阶段采购备案情况与工程项目明细可通过“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系统”查询和下载。
(二)联合检查阶段
市建筑节能建材办根据工程进度及采购备案情况,拟定本次专项检查抽检工程名单,并按照检查安排(附件1)分别与各施工集团、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对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对向建设工程供应不合格材料、限制和禁止使用建材产品的供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评价管理系统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施工集团系统检查安排
2.市区(县)联合检查安排
3.施工单位现场准备资料清单
4.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
(联系人:陈超,邢晶明;联系电话:59958943,59958938;邮箱:bjjcjg@163.com)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印发
京建发〔2015〕319号附件1
一、施工集团系统检查安排
第一组 |
施工集团 |
时间 |
第二组 |
施工集团 |
时间 |
联系人:邢晶明 联系电话:15810156568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0.12 |
联系人:韦寒波 联系电话:13810162233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0.12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10.13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10.13 |
||
中国新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14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14 |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10.15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 |
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