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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4〕274号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区(县)气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7月15日林克庆副市长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和区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以下分别简称市预警中心、区县预警中心)职能,多举措、广覆盖,进一步提高预报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保证能够第一时间通过市、区(县)预警中心信息发布平台将重要提示信息和预警信息送到全市各个施工现场,现将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大集团总公司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纳入市、区(县)预警中心短信发布群组,为全系统各单位迅速启动预警响应提供条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填写《预报预警短信接收人员信息录入表》(见附件一),并于8月4日前将信息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shigongchu211@163.com),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报告进行变更。 二、汛期要求所有纳入市、区预警中心短信接收群的建委系统成员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通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各类提示性预警信息,如遇必要情况,第一时间自主启动响应,最大程度降低施工风险,确保全员平安度汛。 三、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收到重要提示信息或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辖区在施工程项目经理;各集团、总公司收到重要提示信息或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各二级公司,各二级公司应迅速通知各项目经理。 四、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主要领导、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各集团、总公司及二级公司法人、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全部安装并使用“北京服务您”客户端(下载及安装方法见附件二),以确保预警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发布至施工现场。 五、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各区(县)气象局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预警信息发布等相关对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预报预警短信接收人员信息录入表 2. “北京服务您”客户端下载方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气象局 2014年7月28日 (联系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刘学森 59958837; 市气象局 刘博 58991343) 附件:预报预警短信接收人员信息录入表.doc 附件:“北京服务您”客户端下载方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