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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屋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4〕34号,简称《34号电》)、《关于印发北京市2015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4〕2号,简称《2号文》)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加强2015年春节两会期间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屋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34号电》、《2号文》的要求,以及国家和我市有关房屋安全管理、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二、严格落实《2号文》涉及房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屋管理单位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配合消防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做好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房屋、平房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划定禁放区和可燃物清理等相关工作。
三、突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34号电》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正在实施的房屋安全检查,将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破损房、疑似危险房作为隐患排查重点,组织开展复查,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彻底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要巩固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综合整治工作和群租地下室治理工作的成果,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普通地下室居住人员减少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在用普通地下室尤其是群租普通地下室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再治理一批群租普通地下室,规范使用一批在用普通地下室。同时,要做好已清空群租普通地下室的监管,督促责任人及时清理室内杂物,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消除卫生防疫隐患。
五、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春节两会期间,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