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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预算管理办法》(京建发[2015]128号)与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发[2010]34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2015年度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一批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机构,参与并配合完成本年度的专项检查的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征集。依据自愿申报的方式,开展遴选并向社会公示。 二、遴选条件 1、机构注册地址属北京地区; 2、具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AL质量监督资质证明、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及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3、具备《检测项目清单》(附件1)中全项性能检测的资质证明; 4、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发[2010]344号)管理要求,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记录。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在政府网站(www.bjjs.gov.cn)上向社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遴选2015年度北京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建材检测机构的通知》。 2、提交材料。符合条件,有意愿申报的机构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九层节能室,邮编:100039)。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本、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AL质量监督资质证明及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一份); (2)《检测项目清单》(附件1)中全项性能检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 (3)填报《申报机构信息表》(附件2); (4)填报《2015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抽样检测报价》(附件3); (5)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评审。5月下旬,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 4、公示。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评审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机构在网站(www.bjjs.gov.cn)公示。 5、其他事项。所有申报材料将不予退回,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附件:1、《检测项目清单》 2、《申报机构信息表》 3、《2015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抽样检测报价》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59958967;传真:59958971) 附件1: 《检测项目清单》
附件2: 《申报机构信息表》 填报日期:
附件3: 2015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抽样检测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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